【壹】
小镇的夜总是很热闹。
街上挤满了一车车的宵夜档,把路挡得水泄不通。面团在热油里被烫得冒起密密麻麻的泡,经过艰苦的忍耐才逐渐蜕变成金黄,烧烤炉上的淀粉肠才躺了将将十分钟就皮开肉绽,“滋滋”地淌出油来滴落到底下的炭堆里。
一边卖宵夜一边吆喝这种传统不知道是谁兴起的,似乎谁家喊得大声点谁家的味道就好一点,赚到的钱也更多一点,但是明明已经从吆喝变成了嘶吼,完全辨不出说话的内容来。
通常来说,为了避免同行竞争,宵夜街是不会出现卖同种宵夜的两家的,可偏偏在这镇上就有两家都卖炒河粉的,且味道不分伯仲,光顾的人甚至远超其他宵夜档。
王曼昱就是来自其中一家,不过她不是老板娘,她是老板和老板娘的闺女。她家炒粉档原本叫老王炒粉,后来为了跟隔壁老林炒粉区别开来,就改成了炒粉王。
好在,炒粉王和老林炒粉虽然互为对手,却并没有非要跟对方较劲的意思,主要是因为两家的老板本就性格随和,经常相互关照,你没油了我就给你借点,我缺盐了就讨你要点。
王曼昱今年十三岁,在镇上的中学里读初一。她平常不跟爹妈一起出来卖粉,重点班作业多,晚上放学了乖乖回家写作业,有空了才出门帮忙卖粉。
王曼昱圆圆的眼珠子转溜了两圈儿,趁爹不注意凭借自己超越同龄人长度的手臂绕到食材篮上悄咪咪摸了一根火腿肠来,熟练地一拧就扒下塑料包装纸来吃,不料刚咬了一口就被逮住了。
“曼昱,别捣乱。”
她吐了吐舌头,跟爹道了歉。
幸好香肠没被没收,嘿嘿。她滋味地接着吃,但眼看着档前的客人越来越多,只有爹妈俩也忙不过来,就赶紧囫囵吞枣地把剩下的半根香肠也塞进嘴里,鼓着腮帮子帮忙拣菜来。
约摸炒了五六份河粉之后,妈说没酱油了,让她去问隔壁老林借点。小姑娘即刻眼睛发亮,扔下手中所有的东西就从人堆里挤出去。
老林炒粉的少爷名叫林高远,比王曼昱大四岁,从小也在镇里长大。跟王曼昱不同的是,林高远是正儿八经地在自家宵夜档里打工,一家三口日复一日地经营着这家小店。
王曼昱好不容易从自家档口门前的人群里挤出来,转眼就又看到老林炒粉档口前一圈围一圈的人。穿着汗衫的大叔个儿一个比一个高,她使劲掂起脚尖来都瞅不到档里半点情况。好不容易找着一条缝,她刚挤进去半个身位就又被推搡着出来,听到谁骂骂咧咧地说小姑娘也得排队啊。
她幽怨地撅着嘴,还在薅后脑勺的发想办法,就感觉到抬起的胳膊肘被人抓住了。
【贰】
林高远刚回来,就看见这瘦瘦长长宛如炒河粉里的豆芽菜一般的小姑娘被自家档口前那些牛高马大的大汉挤出来,向后踉跄了几步差点要摔倒,于是走上去抓住她举起的手肘把人扶稳。
“诶,高远兄。”
见来人是林高远,王曼昱又惊又喜,说话的尾调都往上翘。她晃了晃手上的空酱油瓶,说自己家没酱油了来借点酱油。
林高远握住她手肘一路带她穿过人群走进自家摊子里。林父林母还忙着炒粉,在王曼昱跟他们打招呼后应了声又继续手上的活儿了。不想碍着父母干活,林高远抱起放在操作台底下的一大瓶酱油就拖着王曼昱往摊档背后走。
摊档将汹涌人潮隔绝开来,给二人留下晦暗的一片小小天地。
“今天怎么有空出来了,作业少?”林高远半蹲着,一丝不苟地往王曼昱放地上握紧的酱油瓶里倒着酱油。
“不少,”王曼昱摇摇头,“但是我写得快,想见见你嘛。”
林高远轻笑一声,呼出的气把刘海都吹起来,“待会儿跟你去喂小黑?”
“好啊。”
林高远和王曼昱其实算是青梅竹马,从小一块儿长大。在两人还都不太大的时候,他们就在宵夜街上结识了,又因为家里同为卖炒河粉的,一来二去就熟络了起来,家里大人也不反对他们来往,权当两个独生娃有个玩伴儿。
刚开始他俩还不是太熟,王曼昱也像镇里其他小孩一样管林高远叫小林哥。后来有天傍晚林高远走在路上无意间遇到蹲在路边哭的王曼昱,他走上前去问她怎么了,小姑娘便指着面前一只瘦弱的黑猫抽抽嗒嗒地说它都饿了好几天了今天都叫不出来声了。
林高远看小女孩哭得凶手足无措,一边哄着你别哭啊别哭一边全身上下摸了个遍才摸出两根香肠来。王曼昱立马抢过来拿去喂猫,小小的一张脸上眼泪都还没擦,肩膀随着抽噎一抖一抖的。
高远兄这个称呼就是在那天诞生的。王曼昱拍着林高远的肩膀说你可太仗义了,简直像武侠小说里的江湖侠客一样,要不以后就叫你高远兄吧。林高远笑着耸耸肩,妹妹爱咋叫就咋叫呗。
叫着叫着就过去了好几年,王曼昱从小学念到了初中,林高远则念完初中之后就没再读书了,帮着家里经营炒粉档。
林高远跟在王曼昱身后半步的距离,看着她一蹦一蹦地走着,头顶上的呆毛被夜间的风吹起来一点,摇摇晃晃跟天线似的。
小黑出没的一带在远离镇中心的一处荒野,得沿着宵夜街走到尽头,再绕进一条小路走上好一会儿才到。眼前这条小路他们并肩走过无数次,连哪一段有几颗石子都记得一清二楚。
“曼曼,你知道鹅卵石的英文怎么说吗?”林高远拾起一颗石子往远处扔,石头落在草地上的声响在一片虫鸣之中几不可闻。
王曼昱摇摇头,还有点肉的手掌在小黑的脑袋上捋着它柔软的毛。
“Pebble.”
“Pe——bble——”王曼昱跟着念,脑子里隐隐约约浮起什么画面。
一年前,林高远曾送过她一枚鹅卵石。
那是一个晴朗的午后,林高远带她到河边玩。王曼昱坐在岸边,双脚踩进浅浅的河里,感受着清凉的河水缓缓带走夏日的暑气。她屈起双腿,胳膊肘撑在膝盖上,双手托腮,听着河里挑着鹅卵石的林高远跟她讲着地理知识。
彼时的王曼昱还没到上地理课的年纪,鹅卵石的形成过程对她来说完全是新奇的东西。她听得津津有味,眼睛里闪着光,无意中瞄到河中央有颗花纹奇特的鹅卵石,就问林高远能不能捡给她。河里的路不好走,林高远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那颗被王曼昱钦点的鹅卵石捡来,之后小心翼翼地拿衣摆擦干说送给她让她好好保管。
回家的路上林高远问她有没听说过什么关于动物之间送鹅卵石的故事,她摇头,扯着林高远袖子边让他告诉她。后来林高远还是没有告诉她,只是答非所问地说等我们再长大一点。
小黑今晚的胃口比他们想象中小,吃了没几口就“喵喵”着揣起手在原地睡觉。
回程的时候夜又深了一些,天上的星星像很多只小黑窝在夜幕里眨着闪烁的眼。沿着小路一直走又回到了灯火通明的宵夜街,跟来时别无二致。
“曼曼,我们应该会一直一起走下去吧?”
“嗯……怎么不会呢?”王曼昱不知道他问的是那条路,还是这条街,还是更遥远的一些地方。
林高远没有回答,继续安静地走着。
没有人怀疑过他们不会一起走下去,包括他们自己。
【叁】
在小镇生活的日子似乎十年如一日,每个人都走在属于自己的人生轨道上,不会出半点差错,就像小镇的模样不论经过多少春秋风雨也没有丝毫改变一样,宵夜街也同样夜夜繁华不减。
两个人每天上学的放学,开铺的收铺,闲时喂喂猫散散步,就这样嘻嘻哈哈着又过去两年。
有时王曼昱也找林高远问问学习上的问题,但林高远能答得出来的问题是越来越少,不仅因为王曼昱的学习内容逐年变难,也因为他不接触教科书的时间越来越长,知识在他脑子里一点一点溜走。
林高远偶尔也为此苦闷。其实以前读书的时候他成绩数一数二,后来是因为家里经济状况实在无法支撑他读高中,才初中毕业就不读书了。他也不是只在夜晚出去炒河粉,白天也会找一些馆子去打点工,洗碗上菜之类,希望能帮补一下家里。
王曼昱依旧会天真地扒在桌边欣赏着林高远挽起袖子炒粉,细密的汗珠在他鼻尖渗出一层的样子,然后一只脚尖立在地上一边绕圈一边问他:“高远兄有没有瞒着我偷偷谈女朋友啊?”
林高远会挑挑眉说:“哎呀,我早就心有所属啦,妹妹这都不知道?”王曼昱就红起脸不说话,帮他往锅里撒一把豆芽菜。
对镇上的人来说,小镇就是他们的全世界,出生在小镇,成长在小镇,死亡也同样在小镇。极少人会往镇外跑,人们在这里读书、工作、成家立室、生儿育女,在镇里生根,在镇里落叶。
但人生也存在着变数,哪怕概率只有一丁点,也不能忽视它的存在。在王曼昱意识到这个道理的时候,她正握着那枚鹅卵石往林高远家跑。
林高远竟然成为了那极少数人当中的一个。
那天王曼昱才从语文老师那听来,雄企鹅会送漂亮的鹅卵石给雌企鹅表达爱意。好不容易等放了学回到家,她从一堆瓶瓶罐罐里翻出那颗鹅卵石,出门的时候才从爹妈嘴里得知林高远一家要搬出镇外了,说是城里有个亲戚找他们合伙开馆子。
临走前林高远抱了抱她,安慰她说又不是以后都见不着了,但眼里分明流露着无奈与不舍。
王曼昱摊开手掌,鹅卵石表面依旧光洁。她努力抑制自己的抽噎,但眼泪还是止不住地哗啦哗啦往下流,“你……不会……忘记我吧?”
林高远如鲠在喉,不忍看她通红的双眼,只好转而盯着她手上那颗鹅卵石。半晌,才用他大一号的手包住她的手掌将她手指收拢握紧,半哄着颤抖答道:“不会的。”
但其实谁都清楚,从镇上搬走的人再也没回来过。城里的世界灯红酒绿,一旦贪恋上,谁还愿意回这破旧的小镇来,于是乎放任着自己与小镇有关的记忆被时间的洪流冲刷,一并被冲淡甚至被冲断的还有人与人之间的联系。
两个人也都只能安慰着自己凭着他们的固执或许可以与时间抗衡。
【肆】
为了给王曼昱攒够钱读高中,家里不仅晚上卖炒河粉,白天也卖卖肉夹馍花生糖之类的,希望能供到闺女高中毕业。
王曼昱上了高中之后成绩开始下滑,大概实在跟不上课程难度,加之心里的离愁别绪总暗暗作祟,让她终日提不起劲来。她偶尔也想要不直接肄业跟家里一起摆摊算了,但爹妈又总想她念完高中好到城里去找工作,为了家里也好,为了她自己以后的生活也好。
跟林高远也不是完全断联,但也差不离了。能打上电话的机会很少,好不容易拨过去了,也总是忙音多于应答。王曼昱对他的了解程度仅限于他家跟亲戚合开的馆子生意不错,他每天都忙得晕头转向的,电话里没说上几句就又要挂断了,王曼昱甚至都来不及问上他一句还会不会回镇里来看看大家。
或者,看看她也好。
任何事物都敌不过时间,就算岩石坚硬如此,也在以肉眼察觉不到的速度一天天风化。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着,王曼昱觉得自己好像开始习惯没有林高远的日子,有时候拿起电话想拨过去,手指在键盘上敲了两下又把电话放下。
高中里有两个男生追她,她也谈过一个,但谈了两周之后男生开始想牵她手,她下意识抗拒,醒悟过来自己根本不喜欢对方。好像,谁都不能给她带来像林高远那样的悸动。
直到有一天,她不知道从哪听来,说以前老林炒粉的少爷准备结婚了。
她想起那颗被她悉心保存的鹅卵石。又有谁说过,承诺过的事就一定要做到呢?没有人有回应另一个人的义务。
她鼻子瞬间酸起来,停下正在写高考冲刺模拟卷的笔,揉了揉要掉眼泪的眼睛。
“曼昱,没事吧?”同桌觉得不对劲,合起书本问她。
王曼昱摇摇头,趴在书桌上侧着头问他:“小于,你有喜欢的人吗?”
于子洋抿起嘴,又点点头,“有啊。”
于子洋也有一个一块儿长大的小青梅,名叫张蔷。他也以为他们会像镇里大多数情投意合的男女一样,小时候一起玩,长大了一起读书,到了适婚的年龄就会携手共渡人生的新阶段,一切自然而然、水到渠成。
“那后来呢?”
“后来有一天她突然就搬走了,甚至没给我留个口信,在那之后我们再也没见过,直到最近我才听说,她好像要嫁人了。”
王曼昱看见于子洋微微叹了口气。
小于说,也许长大就意味着分开,虽然镇里的大多数人都不会有这种经历,但有时候真的发生到自己头上了,也由不得你不认命。
王曼昱扭过头向课室前方看过去,教英语的姚老师正低着头批阅卷子,一绺头发从耳边掉下来,她抬起芊芊玉指把头发挂回到耳上,无名指上的戒指在灯下闪着光。
思绪又飘回到上次体育课,许老师在自由活动期间给学生讲他和姚老师的爱情故事。其实大家的故事都相似,林高远和王曼昱,于子洋和张蔷,许昕和姚彦,只不过,不是每个故事的结局都相同。
【伍】
历史老师曾经说过:山不转路转,路不转,水相逢。
王曼昱万万没想到自己还有和林高远重逢的一天。
不是在镇里,也不是在城里,是在从城回镇的一辆公交车上,车的终点站是宵夜街。
高中毕业后,王曼昱在城里找了份食品厂的文员工,又在厂子附近租了个小房间,一个人在城里生活。她平日不常回镇里,偶尔放小长假才回去探望爹妈。
她才刚在车窗边坐稳,部门经理就打电话过来说公司假后跟一个饺子馆有一笔交易,要她跟对方的采购人员对接一下。她一边听一边在自己手掌心上用签字笔记下电话号码,挂了电话之后就按这串数字拨过去。
三声长长的电子音后电话接通,接着响起一把低沉又柔和的男性嗓音,“喂,你好。”
她的心顿时往下坠。
可能只是声音相似而已,毕竟这也不是林高远的电话号码。她呼了一口气,跟自己说别多想,抬眼之后见到的人却让她心里的暗涌直接翻起千层浪。
她看见林高远在前门上了车,手拿着手机贴在耳边。因为听不到王曼昱回应,他又冲着手机“喂”了几声,两个相似的声音分别在王曼昱两只耳朵边同时响起。
认识了将近十年,王曼昱今天才第一次和林高远一起坐车。城外的路崎岖不平,弯道也多,人在车里坐不稳,被颠得摇摇晃晃的。
她幻想过无数次跟林高远重逢的场景,还在脑子里列了一份问题清单,想着见到的时候一定抓着人问明白,但真正见面的一刻又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她绞着手指,无措地看着窗外的风景。
“曼曼,好久不见了。”林高远的声音里满是喜悦。
王曼昱吸了一下鼻子才发现堵得慌。她点点头,依旧拿后脑勺对着他,“好久不见,高远兄。”
浓重的鼻音让林高远觉得不对劲,他凑近了些,努力想看清楚王曼昱的表情,“你……怎么了?”
王曼昱胡乱地蹭掉眼泪,摇头说没事。
林高远无奈地笑笑,“你以前不开心都会跟我说的。”
“那你还说过不会忘记我呢。”王曼昱一赌气就把心里话捅了出去。
“诶,我什么时候忘记你了?”
“都娶了别人了还说没忘记我!”
车子恰好到站,在宵夜街中段停了下来。
林高远听得一头雾水,还没来得及问个明白王曼昱就从他身边站起来硬从他腿前挤出去下了车。
白天的宵夜街空空荡荡的,车站牌底下有流浪狗在乘凉,街边的商铺三三两两地开着门。
林高远从后拽住王曼昱的手,把头也不回一直往前走的人拉回来迫使她停下。
“我不知道为什么你会那样说,但是我真的没有结婚。”
“我怎么会忘记你呢,从小到大,我哪件答应过你的事没做到?”
“曼曼,你别哭了好不好,我好不容易才重新见到你。”
林高远将她抱紧,记忆中才到他下巴的小姑娘早已长得同他差不多高。王曼昱趴在他肩头泣不成声,试图展开各式各样的控诉,但又哭得凶,说出来的话像乱糟糟团成一团的毛线球一样捋了半天都捋不清。
林高远拍着她的背让她慢慢说,被骂的时候又直点头把所有错都揽到自己身上,直到王曼昱一通说完才开始解释一个个被安在他头上的罪名。
刚搬到城里的时候他还有坚持跟王曼昱联系,后来家里觉得他不应该跟王曼昱藕断丝连,说现在都是两个世界的人了,让他别总是念着。他当然不想断,奈何父母命难违,也只好少了联系,甚至为了瞒过父母,特意换了电话号码。
直到有天家里让他去相亲,他才坚定了态度说怎么也不去,大不了他一天打几份工赚够钱把王曼昱娶到城里来。
“所以,结婚的事应该只是误传。”
“对不起,让你等了这么久。”
林高远握住她的后颈把她的头抬起来,又帮她拭去脸颊上分不清是眼泪还是鼻涕的东西。
王曼昱缓了口气顺了顺自己的呼吸,“那,鹅卵石你还记得吗?”
林高远点点头。
“你那时候说等我们再长大一点再告诉我,那现在能告诉我了吗?”
林高远两只手托起她的脑袋,手掌稍稍用力挤起她已经褪去婴儿肥的脸颊肉。
“好啊,告诉你,听好了啊。”
“我喜欢你,王曼昱,我爱你。”
“够不够,不够我再说,我爱你,我爱你……”
说着说着就被王曼昱捂住嘴,说他好烦啊这么大声也不害臊,林高远就反过来扣住她手腕可怜巴巴地说曼曼妹妹嫌他烦了,接着两个人又开始打闹起来,一如小时候那样,好似两个人从未分开过。
时间的确能带走很多,会把沙卷走,把树冲折,把万事万物变得面无全非,但滔滔洪水之下,经受住千万次激流鞭笞的,才能被打磨成为最漂亮的一颗鹅卵石。
【尾声】
话说,老林家的儿子娶了老王家的闺女之后,老王一家都搬到城里去了。街坊街里很是惋惜,说以后宵夜街上再也没有这么好吃的炒河粉了。
林高远一拍脑袋,哎,他们也没退出江湖啊,干脆老林炒粉和炒粉王两家合并,在城里开个新的炒粉店,以后要是做大了,在镇里开个连锁不就成了。他相信,凭借两家高超的炒粉技术,绝对是一加一大于二,生意只会蒸蒸日上。
王曼昱弹了一下他额头,“亲戚的馆子怎么办,人同意你走了吗就在这画饼。”
林高远摸摸自己脑门,搂住王曼昱说:“他不会不同意的啦,现在馆子人手很充足了。”他还说,以前在馆子里都是包饺子煮饺子,后来馆子做大了更用不着他亲自下手了,他总是手痒,做梦都想着炒粉,想着曼曼妹妹双眼发亮看着自己炒粉的样子。“不能炒粉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啊?!”他哀嚎,趴在王曼昱肩头哇哇鬼叫着装哭。
后来王曼昱辞掉了食品厂的工作,打算跟林高远一手一脚经营起他们的爱情结晶。炒粉店开张那天,镇里相识的人都来捧场,礼炮喷出的彩带满天飞。
许久不见的于子洋给王曼昱递来一张红红的请柬。林高远跟这个剃着平头的小伙子不是很熟,只能看着王曼昱跟他有说有笑叙着旧。他环着王曼昱的腰,稍稍侧过头,只能瞄到请柬上其中两行字——
「为新郎于子洋、新娘张蔷举行结婚典礼,恭请林高远伉俪光临。」
【全文完】